各院、部、所、中心:
為使黨風廉政理論研究更好地服務于教育系統反腐倡廉建設新的實踐,提高反腐倡廉建設科學化水平,2012年
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中繼續設立“教育廉政理論研究”專項任務項目。現將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
知如下:
一、課題范圍與資助額度
申請者應圍繞中央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大決策和部署,緊密結合貫徹落實教育規劃綱要和推進
教育改革工作,積極探索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的特點、規律和對策,努力使黨風廉政建設理論研究工作與教育改
革發展重大實踐相適應、與教育發展重要步驟相一致、與教育改革發展重大舉措相配套。要著眼于熱點、難點、重
點問題的深入研究,提高針對性;要注重黨風廉政建設的監管體制機制和制度建設等治本措施的研究,增強前瞻
性;要從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實踐出發,從教育改革發展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出發,注重實用性。
2012年重點圍繞開展“陽光治校”、2013-2017年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規范黨員領導干部權力運行、防
止利益沖突、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加強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監管,著力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加強民辦
院校廉政建設以及正確理解、執行中小學校長負責制等內容,深入調查研究。同時要關注已開展研究的有關課題,
避免重復申報。
申請者應根據上述要求,結合自身的研究專長擬定選題。每項課題資助7-9萬元。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為1年,特殊情況經批準可延長半年;最終成果應為專著、研究報告、論文等。
三、申報條件
(一)此次為限額申報,我校限報2項。
(二)申請者必須是我校在編在崗的教師或黨務政工干部等,能夠真正承擔和負責組織項目的實施。
(三)每個申請者限報1個項目。申請者應根據課題的實際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則,組建結構合理的
研究團隊。所列課題組成員必須征得成員本人同意,否則視為違規申報。
(四)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本次項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含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基地重大項目、后期資助項目、一般項目)
負責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自2009年(含)以來因各種原因被撤銷者;
3.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含重大項目、重點項目、一般項目、青年項目、后期資助項目、西部項目和單
列學科項目等各類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各類項目負責人,以上項目若已結項需附相關證明;
4.申報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其他類別項目者。
四、填報申請書流程
本次項目采取網上申報方式。《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申請評審書》(以下簡稱《申請評審
書》)已啟用201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無效。申請者進入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信息網(www.sinoss.net),點擊
右上角 “項目申報系統” 進入“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管理平臺·項目申報”。
(一)點擊頁面左側“申請書下載”,下載申請書軟件(注意區分規劃、青年、自籌經費項目和專項任務項目
申請書);
(二)雙擊下載的文件安裝到指定文件夾;
(三)雙擊該文件夾中的“2012年項目申請書.doc”文檔,按提示填寫內容;
(四)完成“檢查填報內容并保護文檔”后,保存文檔,打印申請書并簽字(如果使用非默認安裝模式安裝的
Word 2003,可能在打印時會出現“隱含模塊編譯錯誤”的提示信息,遇此情況,請用典型安裝模式重新安裝Word
2003,再進行打印即可)。
五、相關材料下載
(一)《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
(二)《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成果鑒定和結項辦法》;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學科分類與代碼國家標準 GBT13745-2009 (人文社科類);
(四)《申報一覽表》。
六、材料報送
(一)申請書電子版審核階段
各單位請于2011年10月24日下午4:00前將申請書電子版提交科研處審核(電子信箱:wenw090713@sina.com)。
(二)申請書上傳、材料提交階段
各單位通知申請人按科研處的審核意見對《申請評審書》進行修改,10月26日下午4:00前返回科研處(由科
研處將申請書電子版上傳至申報平臺)并于11月1日下午4:00前向科研處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請評審書》最終電子版;
2. 《申請評審書》紙質版(AB表裝訂在一起)2份(均為原件,A4紙打印,左側裝訂);
3. 《申報一覽表》電子版、紙質版1份(科研秘書、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七、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確保《申請評審書》紙質版和上傳的電子版一致并簽字。
(二)《申請評審書》封面“學校代碼”填:10053。
(三)《申請評審書》B表中:
1. 不得出現申請者學校、個人等有關信息,否則作廢;
2.“申請經費總額”和“其他來源經費”單位為“萬元”;
3.“經費概算”中“管理費”不超過2000元。
(四)申請者應如實填報材料,確保無知識產權爭議,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三年申報資格。
(五)各申報單位應嚴格把關,確保填報信息的準確、真實,提高項目申報質量。如違規申報,教育部將予以
通報批評。
八、聯系辦法
聯系人:魏雯
聯系電話:58909104(昌平辦公樓A501)
電子信箱:wenw090713@sina.com
科研處
201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