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
根據我校與加拿大蒙特利爾大學簽署協議,兩校將開展“法大-蒙大”國際組織法學后備人才項目合作,旨在培養(yǎng)具有國際視野、通曉國際規(guī)則、能夠參與國際事務和國際競爭并有志于在國際組織工作的高素質、復合型、應用型涉外法律人才和國際組織后備人才。該項目已獲得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資助(http://news.cupl.edu.cn/info/1011/28863.htm)。目前,項目申請工作已啟動,具體通知如下:
一、項目簡介
1.留學身份、選派名額、留學期限及派出時間
攻讀蒙大法學碩士學位研究生:5人,為期12個月,2019年秋季派出;
赴蒙大聯合培養(yǎng)碩士研究生:3人,為期4個月,2019年秋季/2020年春季派出。
2.資助內容
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國家留學基金委資助一次性往返國際旅費、16223加元學費和生活費。蒙大提供9000加元/人獎學金(項目總學費約25000加元/人/學年,具體金額以蒙大官方通知為準);
聯合培養(yǎng)碩士研究生:國家留學基金委資助一次性往返國際旅費和生活費。
3.錄取
以國家留學基金委錄取結果為準。
4.實習安排
我校將協助安排項目學生赴國際組織實習。
5.義務與權利
項目學生須在學習期間或課程結束后赴國際組織實習3個月以上;
對于在外留學期間赴國際組織實習(3個月及以上)人員,實習期間可向國家留學基金委申請按國際組織實習生獎學金標準提供資助,具體參照國際組織實習項目選派辦法執(zhí)行;
赴國際組織實習人員,可繼續(xù)申請國際組織實習項目,不受回國后滿五年方可再次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的限制,如被錄取,服務期順延;
留學或學習結束后赴國際組織任職,視同履行服務期義務;
學成回國后再次申請國家公派出國攻讀更高層次學位或進行聯合培養(yǎng)時,不受回國后滿五年方可再次申請國家公派留學的限制。如被錄取,服務期順延;
留學人員與獲得資助有關的論文、研究項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發(fā)表、公開時,應注明“本研究/成果/論文得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
二、申請條件
1.我校國際法學院大四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或國際法學院在讀碩士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英語交流及學習能力,TOEFL成績不低于94分,雅思成績不低于6.5分;
3.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或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尚未派出、或已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尚未公布錄取結果、或已被法大校/院級赴國(境)外同類項目錄取尚未派出人員不得申報本項目。
三、報名方式
登陸法大全球化學習管理平臺(http://globalstudy.cupl.edu.cn/)完成校內報名(個人賬號激活及平臺使用指南參見http://gjhzjlc.cupl.edu.cn/info/1146/7090.htm)。
四、報名截止日期
2019年4月21日(報名完成后請通知輔導員登錄平臺審核)。
五、具體選派方式和選派辦法
參見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69。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國際法學院
2019年4月15日